九十四學年第二學期
沒有刑事政策的刑法解釋學是盲目的,沒有刑法解釋學的刑事政策是空虛的。
「刑事政策」課程之教學,主要聚焦於探討刑事法規範與各種刑事制裁制度的意義、目的,以及其背後都隱含的價值選擇與政策取向。課程中除了傳達與引介刑事政策與刑事制裁的基本概念之外,最重要的重點就是要探討我國刑法第32條以下有關各種刑罰與刑事制裁的方式與意涵。 由於94年1月7日刑法修正案三讀通過,刑法總則中關於刑事制裁的條文,受到法務部「寬嚴並濟的刑事政策」之影響,幾乎全面改寫。因此本學期的課程,將會特別針對新修正的刑法條文之意義、妥適性與正當性等議題進行探討。
本課程之教學內容如下:
第一章刑罰目的與刑事制裁的意義、作用
第二章刑事制度之形成與刑事政策的指導原則
第三章刑罰與保安處分之基本概念與種類
第四章死刑
第五章自由刑
第六章罰金刑
第七章從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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